提交成功

请保持电话畅通

提交成功

请保持电话畅通

当前位置:北京市
手机号:
密码:
获取验证码
验证码:
密码错误,请核对后重新输入!
手机号:
获取验证码
验证码:
新密码:
密码错误,请核对后重新输入!

密码找回成功

首页-知识产权
产品分类: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
产品名称: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

手机随时看

专利权人针对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提起诉讼,那么在诉讼期间,涉案专利的年费是否还要继续缴纳?

国家知识产权局 16476 2023-03-10

企帮帮-专业<a href='/product/detail_1308678621.html' target='_blank'><b>代办注册公司</b></a>-<a href='/product/detail_3932001608.html' target='_blank'><b>注册商标</b></a>-企业从0到1整体方案服务商-创业请找企帮  帮

 

  问:专利权人针对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提起诉讼,那么在诉讼期间,涉案专利的年费是否还要继续缴纳?

 

  答: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作出之后,针对该决定的法定诉讼程序结束之前,专利权人仍需缴纳年费;而在经过法定程序确认了无效宣告决定的效力之后,专利权人可以请求退还无效宣告决定日所在专利年度之后的年费。

 

  有的当事人认为,无效宣告决定作为行政决定,一经作出即生效,从而年费也就没有继续缴纳的义务;而当生效的法院判决撤销了无效宣告决定之后,专利权人才有义务继续缴纳年费。这种认识存在偏差。如果这样操作,可能导致的后果是,即使法院判决撤销了无效宣告决定,涉案专利也可能因为没缴年费而导致终止。

 

  其理由简要说来,是因为: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作出之后,专利法第四十七条中所规定“视为自始即不存在”这一法律内容,在经过法定期间或者法定程序确认之前(专利法第四十六条中所规定的“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”),对于专利权人而言并没有生效,即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中所规定的年费缴纳义务并没有免除;如果专利权人不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年费,涉案专利权将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期限届满前终止。

 

  相关案例:(2019)京73行初9951号、(2020)最高法知行终294号、(2015)一中行初字第1604号。

 

添加企帮帮企业微信客服,获取1对1专属企业管家代办服务

查资讯

海量干货、攻略、一键查询

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

业务类型
请选择
联系方式

全面服务

1+N专属服务保障

实时反馈

进度实时反馈

信息安全

客户信息严格保密

交易安全保障

网上交易安全保障

价格透明

全服务明码标价